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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佳鹏(1990—),男,江西鄱阳人,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与农村社会学研究。E-mail:15927348192@163.com

中图分类号:F3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202(2023)05-0053-10

DOI:10.7671/j.issn.1672-0202.2023.0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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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contents

    摘要

    青年农民工在发达地区的城市化实践是基于梯度城市化背景下展开的。基于浙东X镇的经验调研,构建“需求—能力—机会”的分析框架。研究发现,在发达地区农民追求更高层次的城市化水平而往区县集中进城过程中,析出的公共服务与进城空间高度契合青年农民工的内在需求。青年农民工实现了需求与能力的匹配,由此在经济发达的务工地逐步实现了生活与工作的一体化进程,不断融入当地经济社会系统之中,形塑了一种新的城市化实践模式。

    Abstract

    The urbanization of young migrant workers in developed areas has been practice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gradient urbanization. Based on an empirical research made in X Town in eastern Zhejiang Province, we constructed a ″demand-capability-opportunity″ framework. The research found that in developed areas, farmers entering into cities in large numbers, pursuing higher levels of urbanization, in this process, public service that highly catering to migrant workers' inner needs has been separated out. Based on family intergenerational support and stable employment space, and taking consideration of the functionality of living,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ethics of family continuity and investment expected by the market and other needs, young migrant workers have realized the matching of their needs and capabilities, achieved the integration of life and work in the developed working place, and constant fused into the local economic and social system, and thus formed a new urbanization practice model.

  • 现如今,“90”后新生代青年农民工逐渐成为进城务工农民的主体,也是推动城市化实践的中坚力量。不同于老一辈农民工的传统务工逻辑与低度城市化预期,青年农民工逐渐展现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群体独特性。他们已不再遵循老一代农民工“进城务工—返乡务农”的生命周期模式,即使户籍上还是农民,但他们当中的多数人在城市长期生活甚至出生在城市,群体心态已经从上一代农民工的“城市过客”变成了“城市主体”,具有极强的城市化意愿和城市生活预期[1]。新生代青年农民工对土地的情结弱化,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已日趋城镇化。

  • 问题是,青年农民工个体依然面临进城意愿、进城能力与立足城市机会不匹配的张力,难以仅依靠自身能力在城市体面安居立业,因此,对青年农民工城市化实践的解读应超越他们自身个体单一化向度,要结合个体、家庭、产业及公共服务空间等多元立体分析视角[2]。尤其在新生代青年农民工成为进城主体、家庭化迁居成为流动趋势[3]以及城市空间内部梯度分化析出的机会空间背景下,“离土、出村、不返乡”成为青年农民城市化生活的预期,该群体的城市化实践内在包含了个体需求、家庭结构与地域空间等多层次立体维度。基于此,在上述学术研究脉络下,本文拟从“需求—能力—机会”三位一体分析框架出发,聚焦于青年农民进城路径机制与实践逻辑。

  • 一、 青年农民工城市化实践与特征

  • 目前,中国城市化实践本质上是一种梯度推进的过程,总体上表现出由中西部地区向沿海发达地区、由落后乡村向县域城镇集合,背后是基于家庭资源能力、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以及家庭生活实践而展开的主体化选择,体现出以家庭代际接力为核心的渐进城市化模式[4]。在这一过程中,本文聚焦于发达地区内部的梯度城市化实践,将来自广大传统农区青年农民工作为研究对象,考察这一群体如何捕捉发达地区梯度城市化实践过程中析出的进城空间,进而获得在地化的城市融入机会,在务工地实现工作生活一体化目标。

  • (一) “结构—代际”视角下的农民进城路径探析

  • 在城乡二元结构研究框架下,农民进城实践研究集中于结构约束、代际差异与代际支持的“结构—代际”分析视角,尤其对于青年农民工而言,这一群体的城市化实践既无法跳脱宏观户籍制度造成的结构约束,但又呈现出与老一辈农民工显著差异的城市化意愿和预期,其优势在于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化过程中能够获得更多自上而下的代际支持。具体而言,这一视角在青年农民工城市化实践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其一,从代际比较视角分析进城路径与融入差异;其二,代际责任与支持视角。

  • 1 . 代际比较视域下青年农民工的城市化实践样态

  • 青年农民工或称为“新生代农民工”,一般是指20世纪80年代之后出生且在异地务工的青年农民工群体,被王春光概括为“具有独特特征,具有较高学历、毕业后外出务工、少或基本没有务农经历等”[5]。“代际比较”成为研究这一群体城市融入的重要视角之一。

  • “代际比较”视角注重研究社会重大事件对不同时代人的生活历程、行为方式、价值观念等的影响,强调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代际之间面临的外部经济社会状况并不相同,因此形成不同的行为模式和心理结构[6]。新生代农民工在主观意愿、消费习惯、就业选择以及关系构建等方面更加倾向城市主义,其生活方式已呈现出脱域乡土的“代际革命”[7]。但既有研究依然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强烈城市融入期望受制于客观的城乡二元结构存在的内在张力,将这部分最具活力的青年农民工看作是结构约束下的被动主体,认为他们既无法认同城市社会,又缺乏对农村社会的认同,成为既无法融入城市社会又难以回归农村的“没有根”的“半城市化”人群[8]。有学者在此基础上指出,新生代农民工不再能够回到农村,但他们强烈的城市融入预期依然面临一系列制度困境,进而提出实施积极的制度变革政策建议,提倡从制度上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9]。后续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结构研究视角也基本沿用了这一假设和政策建议。

  • 2 . 代际责任与支持视角

  • 正因为受制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刚性约束,从宏观上限制了农民工进城工作生活的一体化推进。因此,有学者提出农民工的城市化实践必然是分层次、渐进式及强代际支持下的推进过程[10]

  • 首先,农民工的城市化呈现出分层次与渐进式模式。对于中西部地区普通农村青年而言,只有少数人通过接受高等教育,进而在大中城市获得相对稳定的就业机会,经过若干年积累,逐渐完成城市化目标;此外,还有一小部分农村青年凭借脑筋活、胆子大、有技术积累或运气好等,也捕捉到了和白领群体的收入相当甚至更高的市场机会,经过若干年的财富积累,他们在务工地也实现了城市化目标。上述两类人群均属于务工经商农民工群体当中的精英群体,因此占比较小。对于剩下的绝大多数普通农村青年群体而言,他们同样具有强烈的城市化动机和目标,鉴于市场机会捕捉能力欠缺和进城成本支付能力不足等限制,他们的城市化实践更为艰难,完成城市化目标的时间更长,且多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域城市化[11],难以在经济发达务工地顺利城市化。上述研究表明,青年农民工的城市化实践体现出了分层次与多维度特征,是梯度空间下的渐进式过程。

  • 其次,农民工的城市化实践必然是强代际支持的“接力式”推进。这种强代际支持以家庭为单元,具体体现在两个连续的城市化过程,一是初次进城购房时的资源支持,如凑齐首付或协助还贷,二是进城后的生活支持,如子女抚育与家务承担等,这些都离不开父代的强支持。初次进城需要整合家庭整体资源以支付高额房价成本,而后在具体城市生活过程中需要父辈在子女照料、家务承担等方面提供帮扶,甚至出现了父母专门去子代生活城市帮忙的“老漂”一族[12]

  • 强代际支持下的接力式进城背后,反映了自上而下无限的代际责任,这与中国家庭的绵延性相关。与西方家庭的“接力式”代际关系相比,中国家庭的“反馈式”代际关系特征不只体现在子代对父代的赡养,在父代对子代哺育方面,同样具有特殊性[13],主要表现为较强的代际责任,不仅要把孩子养大,还要操心子女的婚事。如果把照料孙辈的任务考虑在内,这种代际责任绝不限于父子两代之间,有时贯穿祖孙三代甚至四代。代际责任的厚重与无限,根源于中国家庭的绵延性。家庭是一个连续体,前辈对后代的发展负有责任和义务,这在青年农民工的城市化实践中得以清晰展现,即表现为在代际托举下的接力式城市化实践[14]

  • (二) “能动—主体”视角下青年农民的理性进城选择

  • 延续代际视角的敏锐性,有学者超脱结构制约的既有分析视角,把新时期农村青年看作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积极的行动主体[15],从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出发,把人的行动—实践放在主体位置,结构是行动者反复实践组织起来的中介和结果,是社会行动的属性而不是外在框架,进而提出了农民进城的“能动—主体”分析视角[16]。在上述研究视角下,农民进城并非是城乡二元结构约束下的被动客体,反而是能够突破既有框架束缚的积极行动主体,将农民工的进城务工、城市生活与返乡预期看成是其主体选择,认为农民工群体是能够借助农村土地制度优势进行自我保障的群体[17],因而能够在进城与返乡之间做出符合家庭发展需求的理性安排[18]。基于此,农民工的城市化过程充满了实践弹性与制度空间。

  • 综上所述,不论是宏观的“结构—能动”视角,还是中观的“代际—主体”视角,看似对农民工的城市化研究完成了从宏观到中观甚至触及个体理性选择的微观剖析,实际上彼此的分析角度存在相对割裂,没有建立一个相对多元立体的分析框架,换言之,既有研究在切入点方面缺乏连贯性,这与青年农民工进城过程的真实实践存在悖论。因此,本文在充分吸收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从某一经验场域出发,以此剖析青年农民工进城意愿需求、进城能力与城市容纳空间之间的多层次、连贯式机制,而这在梯度城市化背景下正是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新方向。

  • (三) 本文的分析框架

  • 以上分析表明,农民进城过程并非一次性、彻底与乡村脱嵌的模式,而是表现为多层次、有梯度且往返城乡的渐进化实践,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接力式推进过程。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家庭化迁居背景下,青年农民工群体的城市化预期、进城能力以及务工地容纳空间都与以往不同,形塑了发达地区青年农民工城市化实践的新模式。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形成本文的分析框架(见图1)。

  • 图1 “需求—能力—机会”框架下的青年农民工城市化实践逻辑

  • 在梯度城市化实践逻辑之下,发达地区农民为追求更优质教育、就业和生活服务等往当地区市推进情境下,当地县域内尤其是镇街范围内析出了大量教育资源、购房空间、就业岗位以及生活服务等基本公共品和生存资源。在此基础上,城市所能供给的机会空间与青年农民工的需求和能力彼此契合,成为吸引外来青年农民工就地城市化的重要因素。

  • 二、 梯度进城与机会析出:X镇的经验呈现

  • 本文主要采用深度访谈法,访谈对象包括青年农民工群体、当地居民以及基层干部,收集的资料来源于浙东X镇,当地企业众多,人口聚集,离绍兴市40公里,离所在区20余公里,是一个典型的发达乡镇。全镇共24平方公里,共2.3万户籍人口,1.3万流动人口,包括14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镇内有24家规上企业,主要产业涵盖家具、童装以及灯具等,临近某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区内化工产业体系发达,吸纳大量外地农民工工作与生活,成为透视农民工群体在发达地区就地城市化的有效窗口。

  • (一) 农民进城的类型化逻辑

  • 从农民进城的角度来看,目前形成了下述几种主要类型的城市化实践逻辑。第一,中西部农民进入本地县域买房,用以满足子女教育需求以及女方在婚姻市场上的买房“要价”。但由于中西部县域普遍缺乏较好的就业机会,农民工大多外出至发达地区务工,导致在中西部县域购买的房屋闲置;同时,外出务工导致家庭生活不完整,形成了女性在县域陪读,丈夫在发达地区城市务工支持家庭再生产的分离型家计模式[19]。第二,对于发达地区农民而言,他们也会在更高质量教育需求和婚姻实践的驱动下主动进城买房[20],形成更高层次目标追求下的城市化实践。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两类进城类型外,还有一种就是中西部农民在发达地区购房,也就是农民工在发达地区的进城实践。

  • 既有农民工社会融入的研究表明,农民工由于无法完成在发达地区购房,因而无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导致市民化困境持续存在[21]。但是,既有相关研究较少深入关注发达地区内部县域城市化的实践经验,忽视了农民进城实践中的梯度城市化现实,换言之,中西部农民不仅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县城买房,也有机会在发达地区县域内购房,获得在发达地区县域内就地城市生活空间。这种购房机会与城市生活空间来源于两个层面:一是因为发达地区本地农民在追求更高城市生活而选择地级市或者中心区县购房的过程中,导致发达地区普通县域内的城市化机会与城市空间被析出,进而被农民工所捕获;二是这种购房机会与就地城市生活空间高度嵌入当地发达的工业化体系,成为吸引农民工在发达地区县域内购房并能够长期定居的产业支撑。在“析出—吸引”的一拉一推助力下,农民工完成了梯度化的进城模式,这种梯度城市化具有深植其中的制度空间与产业基础,进而有助于持续提升农民工群体在发达地区就地化城市融入的水平和质量。

  • (二) 梯度城市化:X镇农民进城的实践经验

  • X镇农民的城市化实践经验典型展现了发达地区内部自下而上有层次、理性化且多维度的梯度图景,这种梯度进城的模式还处在不断持续过程之中,其背后有着深厚的产业经济基础、资源积累方式和更高的家庭发展目标,已然形成了常态化的实践机制。

  • 1 . 立体化经济空间与全务工家计模式

  • 不同于中西部农业地区“半工半耕”家计模式,发达地区农民家庭依托本地体系化的工业体系,构筑了立体化、本地化与多层次的经济就业空间,劳动力变现周期长且层次丰富,当地农民家庭劳动力形成了以市场为核心的全务工型家计模式。全务工型家计模式的核心是资源获取方式的市场化导向,通过延长家庭成员劳动力的市场变现周期与拓展劳动力灵活就业空间,从而增强家庭整体的资源积累能力。具体而言,即使是年龄稍大被正规企业淘汰不再雇佣的老人,也可以在非正规工业环节中打零工,本地老人只要能自理就没有养老的概念,“能动就要干活”,都能够将自己的劳动力变现;而年轻人一般都在正规企业上班,因此,当地农民家庭就形成了年轻人正规就业与中老年人非正规就业并存的梯度劳动力配置模式,劳动力高度市场化[18],极大增强了大家庭的整体资源积累能力,这构成了本地农民进区市实现更高层次城市化的经济基础。

  • 2 . 代际支持与“托举式”进城

  • 本地形成了以进入工业体系务工为基础的家庭积累能力,但是年轻人的日常消费较高,难以仅仅依靠年轻人自己实现更高层次的城市化目标,因此,这一过程必然伴随着父代的强力支持,最终形塑了父代全力支持下的“托举式”进城路径,如下述案例所示。

  • 案例1:章某,31岁,是本地某村社一名新居民专管员,妻子务工,家庭收入为12-14万,只能勉强维系小家庭的日常开销,生活费偶尔需要父母支持。其父是本镇某小规模企业的管理者,年收入接近20万,母亲在企业上班,每年收入5-6万。在城区购置住房1套,首付和房贷都是父母承担 (访谈记录20220706)。

  • 案例1是一个典型的托举式进城实例代表,反映出当地农民家庭普遍化的父代支持进城模式,若仅仅依靠年轻子代家庭难以负担高额的进城成本,但整合代际家庭资源却完全可以承受,且这一资源整合模式具有深厚的产业经济基础,是可持续和稳固的,因而成为当地农民向上城市化的普遍模式。

  • 3 . 梯度进城与农民工购房机会的析出

  • 正因为本地农民家庭形成了强大的家庭积累能力,在强代际支持下资源大量往下倾斜,托举着本地年轻一代顺利进入层次更高的区市,由此当地县域内大量的购房机会析出,特别是对于X镇这类发达乡镇商品房,这种机会绝大多数都被农民工承接,持续助推着农民工就地城镇化的浪潮。

  • 案例2:X镇村民王某夫妇,均52岁,在化工厂做了几十年,攒了近100万。2016年在镇上买了一套房子,花费40万,由于儿子2021年要结婚,王某提前把房子转手卖给了在本地务工的农民工,还赚了15万,随后就在区市另买了一套总价180万的新房(访谈记录20220709)。

  • 案例2是典型梯度进城的体现,即本地农民家庭在更高目标的驱动下借由父代支持走向区市,由此析出大量的乡镇二手商品房购房机会,价格不算高,可拎包入住,适合农民工承接,进而形成中西部农民工在发达地区县乡基层城镇场域买房、发达地区农民在发达地区区市买房的梯度城市化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农民工的城市化实践高度嵌入至发达地区农民的梯度城市化整体实践过程之中,对于较为活跃的青年农民工群体而言,他们能够充分捕捉发达地区县域城镇内析出的公共服务资源与就业机会,借此实现工作与生活一体化的重要依托,极大推动农民工群体就地城市化的融入进程。

  • 三、 “需求—能力”:青年农民工就地城市化的匹配机制

  • 上述分析表明,在梯度城市化浪潮下,发达地区本地农民形成了向上梯度进城的普遍现象,当地农民家庭都纷纷转手售卖乡镇商品房,以此作为实现更高城市化目标的基础资金,导致县域内乡镇一级商品房空间被大量析出,这给农民工就地城市化提供了宏观上的购房机会,同时也析出了较好的公共服务资源享有机会。上述机会与农民工群体的城市化需求和能力之间实现了高度契合,形成了规模庞大的购房定居农民工群体。

  • 案例3:在X镇村民刘某看来,虽然镇上生活也很方便,有学校、医院、银行等等,但是本地年轻人大多都去更好的地方买房定居了,之前在镇上买的商品房才两三千元每平米,现在能卖个四五千元(每平米)就可以了,不如尽快卖掉,支持年轻人在大城市定居(访谈记录20220713)。

  • 案例3表明当地农民普遍的心态是尽快出售镇街商品房,以支持年轻子代进入城市定居,中老年则依托村社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居住,因此,镇街商品房价格不高,成交价普遍在五六千元每平米,同时还能享受较好的公共服务和生活配套设施,农民工就地城市化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和可及性。

  • 实地调研数据表明,青年农民工就地购房的比例逐年增高。从购房整体比例来看,外地农民工当中在务工地县域内买房占比高达60%,其中在乡镇买房的占比超过90%。在X镇的所有商品房当中,外地农民工业主占据75%以上,形成了外地农民工在发达地区镇域城镇化的规模实践。从年龄层次来看,购房主体是三四十岁的青年农民工,他们有子女上学的需求,也有追求更加舒适城市生活的愿望,更有投资的眼光,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机会,有强烈的愿望借此实现生产、生活与教育的一体化,因此,这一代青年农民工群体的就地城市化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经验现象。

  • 本文采用随机抽样方式,从X镇辖区内购房人员总名单筛选出外地农民工购房人员,随机抽取出15位购房农民工主体进行深度访谈,主要关注他们购房的动机、能力与融入状况等相关情况。

  • (一) 多维度的购房需求

  • 青年农民工有着强烈的购房需求,这种需求呈现出多维度的面向。基于X镇的调研分析,归纳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 1 . 居住的功能性需求

  • 正如农民工自己所言,“不买房就只能租房”。但农民工租房面临房东随时解除合同的风险,其不得不多次搬家,导致生活不便。此外,房东普遍每年涨房租,电费也比正常的标准要高一些。大多数出租房都是低矮平房,居住的舒适度较差,难以满足家庭化迁居中老人与孩子对于居住需求的高预期。农民工若要租住舒适度更好、契约稳定性更高的小区商品房,按当地房屋租赁市场行情来算,平均每月支付1500元左右,其租住成本和自己买房支付的贷款月供差不多,这也是更多农民工所考虑的“租房不如买房”,换言之,租房带来的高成本与不确定性,造成了农民工居住的潜在心理风险,这与长期在这边工作的稳定性形成悖论,购房成为化解这一悖论实现居住功能需求的最优选择。

  • 2 . 教育的发展性需求

  • 对外地农民工而言,能否让随迁子女就地接受较好的教育成为重要关注点。教育本质上是一种公共品,应该追求公平与均等化,但在有限的教育资源供给背景下,教育本身也成为了重要的竞争性资源,深刻影响着农民家庭的劳动力配置模式与城市化实践[22]。对于青年农民工群体而言,他们基于自身的务工经历,更加期望子代能够通过接受更优质教育而在未来过上更美好生活,因此,教育对农民工群体而言是一种发展性的需求。具体来看,农民工子女教育实践表现为以青少年为主体、以农民工家庭为单位的“教育城镇化”浪潮[23]

  • 在X镇接受基础教育的准入门槛并不高,并没有从政策设置上排斥农民工子女,只要在本地固定居住(包括租房)半年以上且父母一方在当地缴纳社保半年以上就可以入读当地的公办中小学,很多青年农民工群体都能达到上述要求。正因为入学条件本身不具备“筛选性”,因而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条件来与他人保持差距,进而有可能获得更优质教育资源。特别是对于本镇范围内的中心学校,其入学资格还存在一定的梯度,最优先的是本地人,其次是有房产的人,最后才是无房无户的普通外地务工人员。在这个意义上,若没有房产,只能享受普通的教育资源,例如在当地村小之类的普通公立学校就读,难以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这与当下青年父母对子女教育的高预期形成悖论。在极度焦虑的残酷教育竞争背景下,加之先前已购房进入前面梯队享受优质教育的农民工所引起的巨大带动示范作用,助推了外地农民工在当地购房入学的浪潮。

  • 3 . 基于家庭延续的伦理性需求

  • 在人员高度流动性背景下,传统通婚圈早已被全国婚姻市场所取代,婚配机会受到区域挤压而呈现出不均衡分布[24],由此凸显了女性要价以及婚配成本系列问题,集中体现为女性主导下的“婚房”要求刚性化,换言之,购买商品房成为娶妻的基本条件。特别是对于长期在外务工的青年群体而言,结婚前买房成为婚配的普遍标准,而且最好是在务工地买房,以方便日常的工作与生活,这与之前在县城老家买房但长期闲置不同。由于结婚生子关乎家庭延续,构成了中国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伦理,由此,购房演化成影响家庭子嗣延续的伦理性选择,是影响家庭整体延续的“重大事项”,远远超过购房行为本身所蕴含的价值与意义。

  • 4 . 基于市场预期的投资性需求

  • 过去几十年的房地产发展过于火热,民众普遍形成了“买房就是投资、买到就是赚到”的观念。房屋不仅是住所,更是财富的象征,房产影响着人们的阶层认同[25]。而本地农民工在乡镇场域购买商品房的时间大多在疫情之前,彼时的房地产依然处于上升势头,但却因为本地农民大规模向区市购房而析出大量的乡镇商品房需要转售,农民工群体在购房就是投资的观念影响下成为最契合的接手群体,他们认为即使以后回农村老家不再务工了也可以把房子继续转手卖出,不仅不会亏,很有可能还会再赚一笔。

  • 上述分析表明,农民工群体在发达地区务工地购房是一种理性且综合的考量,是基于工作、生活与家庭整体发展一体化推进的周密选择。特别是对于青年农民工群体而言,他们对生活品质、子女教育预期等方面更高,有极为迫切的能够在城市长期定居的愿望,尤其是在工作比较稳定的发达地区城郊,成为推动他们融入城市体系的关键载体。

  • (二) “体制化”的购房能力

  • 青年农民工在发达地区城市具有强烈的购房需求,从X镇辖区内的商品房小区及购买比例来看,外地农民工确实是购房的主体,正如下述表1所示:

  • 表1 X镇辖内商品房小区及农民工购房情况一览表

  • 上表说明乡镇范围内的商品房购买主体已超一大半都是外来农民工群体,这反映了农民工群体强大的购房能力,而这种购房能力来源于相对正规化的工业体系与强大的家庭资源积累能力,共同形塑出“体制性”的购房能力。

  • 1 . 类正规化的工业体系

  • X镇距离国家级工业园区仅六七公里,形成了以化工产业体系为核心的产业聚集,吸纳了大量外地农民工在产业园区从事化工产业,本地化工产业产生了聚集效应,是一种相对正规且多样化的就业体系,非常契合农民工家庭的务工需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保障性强。这种工业体系和小企业或者家庭作坊不一样,而是具有较强的保障性。企业会给每位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根据职位高低与工种类型进行差异化缴纳,但是缴纳范围涵盖每一位员工,有公积金就可以更容易获得购房贷款,极大提升了购房能力;同时,这种保障性还体现在产业的容纳空间极强,只要员工不主动离职,企业基本上可以一直容纳员工,不存在因没有订单而解雇员工的情况。因此,大多在化工厂上班的外来农民工都是工作年限较长的老员工,由老员工传帮带年轻员工,员工整体队伍固定性很强,流动性较弱,这种强保障性体现为一种制度化社会保障,给农民工带来了较为稳定且长期的“生活—工作”一体化预期,促使他们更愿意长久在本地扎下来。

  • 第二,规范化程度高。这种规范化体现在进入门槛和过程管理之中,即在准入标准中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非常契合青年农民工的文化水平。青年农民工大多都是高中毕业后就进入劳动力市场务工,但是不愿意和老一辈农民工一样从事建筑等苦累脏的工作,更愿意进入工厂从事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无需忍受风吹日晒,不用承担职业风险,对他们而言工厂工人就是一种比较体面的职业;其次,从工作过程来看,这类工作比较讲究契约精神,奖惩分明,相对比较公平,也不会出现之前经常存在的同工不同酬、工伤赔付纠纷等经济纠纷,甚至还组织一些公共活动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因此,在这里青年农民工感受到了作为主体的尊严和价值,提升了他们对本地长期生活的信心。

  • 第三,较完整的产业集群性。本地的化工产业具有比较丰富的行业类型,包括燃料化工、医药化工与农业化工等诸多具体方面,每个具体的化工企业在薪酬、上班时间以及劳动强度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换一个具体的化工企业也很方便如想多挣点钱可以选择加班时间较长且工业气味更大一点的燃料化工厂做了几年若经济压力减轻了则可以换一个相对更轻松的化工厂直接在园区内可以选择,可供青年农民工选择的空间较大,满足了多样化的工作需求。此外,本地还有轻工业等其它产业体系,都能够为农民工群体提供稳定且多层次的就业机会。

  • 正因为本地形成了一种类正规化的工业体系,给农民工群体多维度的就业选择空间,尤其为青年农民工群体提供了包含五险一金等稳定性极强进而类似于体制性的工作机会,进而增强了该群体长期在此工作、生活与发展的决心。

  • 2 . 整合式的家庭资源积累模式

  • 与发达地区本地农民进城更多依靠强代际向下支持不同,青年农民工的购房能力并非单一依赖父辈的支持,而是父子两代甚至祖孙三代合力完成;与此同时,农民工的文娱活动是弱消费的,不会轻易花钱。因此,上述两个层面集中体现出的是一种整合式的强家庭资源积累模式,极大增强了农民工群体的购房能力。

  • 第一,家庭资源的强整合。农民工家庭劳动力市场配置大致形成了两种类型,其一,“老中青”三代务工,这种家庭由有劳动能力的孙辈、子代以及父代组成三代务工家庭,平均家庭年收入超过20万;其二,中年夫妻全务工+老年父母半务工的模式,在这种家庭当中,因为有正在上学的小孩需要照料,包括日常接送,所以老年父辈必须有一个人负责照料。父辈只能做一些手工活挣点生活费,而中青年子代是完整的市场劳动力,在这种劳动力配置模式下家庭年收入也可达15万左右。不论是哪一种劳动力配置模式,都体现出以家庭为单位的强资源整合能力。

  • 第二,社交方式家庭内部化。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劳动就是休息”,下班之后也不会寻求高消费的生活方式,这一方面是因为本地工业体系决定了上班时间的错峰,大多都是三班倒或者两班倒,“你休息时他上班,他休息时你上班,总是碰不到一起”,导致群体性的社交被迫碎片化;另一方面,现在大多都是举家迁移的模式进入务工地,有随迁老人和小孩,下班后就回家买菜做饭以及辅导孩子作业,偶尔有空就带着孩子和老人周边走走,日常散散步就是一种娱乐生活,这些活动都是以家庭成员内部参与的非消费性环节,但却最契合农民工群体的生活需求。

  • 综上所述,在“需求—能力”的分析框架下青年农民工城市化的路径清晰可见,就此形成了农民工就地城市化的结构性条件,在这种结构性情境下,农民工的城市化实践具有深厚的社会经济基础,是一种可持续、高契合且内在化的过程。

  • (三) 外部推力:服务型治理与包容式氛围

  • 青年农民工的城市化实践除了内在的经济社会结构条件外,还包括外在的推力,主要体现为基层治理的服务型导向以及较为包容的外在社会环境,从外部因素上增加了农民工长期生活在本地的可能性。

  • 推力一:基层服务型治理。X镇深受枫桥式治理经验影响,正在全力创建服务型治理样板,基层治理主体对群众的回应性与响应性都很强。当地治理主体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善于吸纳外来人口参与治理过程 [26],营造了比较友好的治理环境,没有因为户籍差异而区别对待,治安水平较高,在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方面较好做到了一致性与均等化。

  • 推力二:包容式氛围。本地是一个工业发达、人口聚集、文明开放的发达乡镇,人们的社会交往早已高度嵌入市场体系,行为逻辑偏向注重契约的经济理性,较少受到传统封闭式文化的隔阂,因而营造的是一种整体上较为包容的社会氛围。从上述意义上而言,农民工在发达地区镇街购房进而长期定居并不会受到文化上的挤兑和价值上的排斥,反而是一个和当地所有居民不断共建共享的过程。

  • 四、 结论与讨论:再论市民权与农民工的主体选择

  • 市民权理论深刻影响着我国农民工城市融入研究,既有研究将市民权简化为户籍身份权利的获得,认为只有获得了城市户籍身份才具备完整的市民权,进而才能享受和本地居民一致的公共服务,从而有助于农民工群体在经济机会、社会交往、民主参与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全方位融入城市社会。但我国区域差异极大,不同地方政府所能覆盖的户籍市民范围及其承担的市民待遇不同,短期内难以对所有进城农民工群体户籍身份全覆盖,也无法履行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身份权利,而农民工个体又很难承受市民化的成本,因而短期内较难实现户籍意义上的市民身份转化。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应从我国当下社会转型实际重新审视市民权理论,看到我国城市化整体实践中的梯度内涵,市民权理论应逐渐由户籍身份权利内涵转向空间身份权利内涵[27]。空间身份权利的本质核心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层次性与可及性,在梯度城市化过程中,青年农民工通过购房获得物理空间,进而能够在发达地区县域基层城镇空间内获取基本教育、医疗、居住与社会参与等公共服务。由此,青年农民工即使没有户籍身份权利,但依然借此能够融入城市社会。

  • 值得注意的是,空间身份权利的获取高度契合青年农民工在发达地区县域基层场域的城市化实践,并逐渐成为他们的主体理性选择。以“ 80 ”“ 90 ”后为主体的青年农民工群体,他们大多具有跟父母随迁进城的城市生活经历,甚至从出生、入学乃至务工都在父母务工所在城市,对城市有感情,具有丰富的城市生活经验,有更加长远的城市定居生活预期。这表明青年农民工群体具有追求现代都市生活与工作一体化的内在需求,这一需求与梯度城市化实践下发达地区析出的县域进城机会、农民工家庭强代际合力以及本地稳定多层次的就业空间高度匹配,体现了“需求—能力— 机会”一体化的城市实践逻辑。由此,青年农民工能够通过在发达地区县域基层场域的空间身份实践较好嵌入城市生活生产体系,借此他们对是返乡还是长期定居的决策具有了更多的主体性, 换言之,他们不再被迫成为城市体系的边缘者,也不会因为自己的局外人身份而造成心态上偏颇。 因此,在返乡与定居之间多了从容与淡定,这背后是我国长期工业化与现代化发展所带来的包容性与持久性。城市产业空间更加立体丰富,城市社会空间更加弹性,城市保障体系更加完备,这些都构成了农民工尤其是青年农民工持续在城市奋斗进而为我国现代化进程贡献力量的推力。

  • ① 这里所指的中西部农民,其中很多因外出务工而流入发达地区,成为本文所说的农民工。

  • ① 按照惯例,所有人名、地名都进行了匿名处理。

  • ② 案例整理源自访谈记录,在本文中统一用访谈日期进行编号。

  • ① 本乡镇内的商品房交房时间都比较早,且大多是本地人先买,外地农民工都是从本地人手上购买二手房,因为本地人大多都去区市买房了,这也进一步验证了农民工购房是在整个梯度城市化背景下展开的事实。

  • ② “体制性”是本文的一种概括,用以指代农民工购房行为具有稳定的就业基础和支持来源,和体制内人员类似的样态,故而称为体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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